「東方神起」俊秀、在中、有天與經紀公司和解失敗 法院近期作最終判決

Yahoo!奇摩 更新日期:2009/10/14 13:57 特約記者 鄭宜熏/綜合報導
「東方神起」俊秀、在中、有天與經紀公司和解失敗 法院近期作最終判決(圖/Sports Korea)

韓國偶像團體「東方神起」成員俊秀、在中、有天等3人(圖/Sports Korea)上月底秘密出庭,即使在法院的調停下,與「SM娛樂」經紀公司間的合約糾紛最後還是和解失敗,法院近期將作出最終判決。

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50部今天(14日)表示,上月30日傳喚俊秀、有天、在中3人,並勸他們與「SM娛樂」私下和解,但據悉3人向法院表示「沒有和解的意願」,協商破裂;裁判部表示不再傳喚他們,最快本月作出最終判決。

俊秀、有天、在中不滿「SM娛樂」經紀公司不平等所得抽成比率與限制個人發展事業,還指稱13年專屬合約實際上如同終身契約,在今年7月31日向法院申請停止合約效力假處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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